【行业聚焦】深圳将全面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先复工再核查
2020年2月20日,记者从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深圳市将全面取消企业复工核实备案审批,改由企业备案承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各地的复产复工工作也在紧张开展。2月3日,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要求,对2月9日后复产复工企业实施报备制度。企业复产复工需要满足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等要求。
其时,深圳市还要求,实行复产复工报备复核制度,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
如今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深圳市规定的企业复产复工政策也开始调整。2月20日,一张关于深圳市复产复工的截图在网络上传播,该截图内容显示,“市政府将全面取消企业复工核实备案审批,改由企业备案承诺即可。请还未复工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在落实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该截图还显示,深圳市对于外地返深人员实行的隔离措施也发生了变化,“调整为1+1(湖北、浙江温州),目前对上述两地区人员分类实行隔离措施,其余地区全面解除。”
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达到复产复工标准的企业,现在可以先向政府部门备案,按照要求做好防疫措施就可以复产复工。复产复工后,政府部门或者街道工作人员随时会上门检查,检查企业的防疫工作是否到位。
对于外地返深人员隔离措施,该工作人员表示,在新的政策出台后,对于湖北省和浙江省温州市这两个地区的返深人员,仍然需要隔离观察14天,“如果他们有居家隔离的条件,又没有发热等特殊情况需要医学观察隔离的,可以居家隔离。而湖北、浙江温州以外地区的返深人员,没有发热等特殊情况的,可以直接复工。”
工作人员还指出,企业复产复工后,如果员工出现健康状况,需要及时向社区、街道报告,“该隔离的隔离,该送医院检查的送医院检查,因此要求企业每天要对员工测量体温,及时掌握他们的身体状况,身体有异常的赶紧处理,不能耽误。”
近日来,深圳市多个区已推出企业复产复工无需审批的政策。另外,在深圳市以外,多个地区也对复工流程进行了调整,如广东江门市全面取消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批、报备手续,企业复工复产无需批准,无需签订承诺书;浙江宁波取消复工审批,负面清单外的企业备案、承诺即可立即复工;江西则全省取消因疫情防控对各类企业、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批准手续,复工复产改为报备制。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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