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可口 发表于 2024-10-2 07:40:49

【行业聚焦】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促进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我国现行法律首次对拖欠中小企业款项行为进行了规定。但该规定较为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影响法律的实施效果。迫切需要结合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中小企业的诉求,制定相关配套行政法规,进一步细化有关法律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法律制度,促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合同约定将检验或者验收作为付款条件的,上述期限最长可以延长30日。同时,考虑到实践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长期占用质量保证金问题严重,《办法》规定了返还中小企业质量保证金的条件及期限。

为维护中小企业在迟延支付中的合法权益,《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并明确了支付标准。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统一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关投诉。为保证及时处理中小企业的投诉,《办法》规定了投诉处理的基本程序,并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处理中小企业投诉的具体程序和规则。

为完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办法》对投资、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地方政府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督查制度。为加大对恶意迟延支付的惩处力度,《办法》规定依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认定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需于2019年10月7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

传 真:010-68205757

电子邮箱:law@mii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法规征求意见”。

【印制电路信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办法》起草说明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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