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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聚焦|2018年度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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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6 10:39:13|来自:北京西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北京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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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会协〔2019〕3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2018年,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我会”)持续巩固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质量提升成果,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围绕“重质量、防风险”,创新推进业务监管工作,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改革升级;强化执业质量检查,加大对涉嫌违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检查力度;聚焦问题整改、聚焦机制建设、聚焦创新发展,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向制度化、常态化迈进。

检查总体情况

2018年,我会贯彻落实“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要求,结合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情况,以执业质量提升为目的,以系统风险检查为重点,以反不正当低价竞争为关注点,以投诉举报、高风险项目为突破点,推动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不断完善、执业质量不断提高。

2018年我会组织40余名检查人员、8名行业资深专家,对北京地区120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检查工作坚持系统风险检查理念及“五个并重”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依据中注协《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手册》,充分利用历年系统风险检查成果,结合事务所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地查找事务所存在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形成检查意见与事务所面对面沟通,帮助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质量的提升。

检查对象的选取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选取

在被检查事务所的选取上,我会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在保证跟踪复查“回头看”、投诉举报以及防伪标识管理存在问题等重点检查对象不动摇的情况下,初次探索实施“委员随机抽取”机制。即由惩戒委员会委员采用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被检查事务所。

在重点事务所的选取上,主要涵盖以下对象:一是在以往年度检查中发现执业质量较差需要跟踪复查“回头看”的;二是此前一个年度被投诉举报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的;三是中注协、北京市财政局以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转交处理或调查的;四是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或承接业务数量与事务所规模明显不匹配的;五是防伪标识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事务所等。

2018年120家被检查事务所包括:2017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存在问题须进行跟踪复查“回头看”的事务所4家,涉及投诉举报的事务所4家,防伪标识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事务所9家,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的事务所103家。

(二)业务项目的选取

在业务项目的选取上,我会充分发挥检查人员主观能动性,以各检查组的细致工作为基础,以指导专家的丰富经验为依托,结合对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初步评估结果及业务特点,聚焦高风险项目和重点风险领域。在以投诉举报等事项为关注重点的同时,各检查组对项目的选取兼顾客户规模和业务类型,并注意尽可能覆盖各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实现覆盖面最大化。

对120家被检查事务所,本年度共计抽查503个年度报表审计项目。

检查方法及主要内容

(一)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事务所自查、检查组集中审查、专家访谈指导与现场检查逐步推进的方式展开。

1.事务所自查

我会制定详细的自查报告模板,引导事务所对照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守则等要求自查自纠。查找事务所在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审计工作底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结合自身实际对标提升。

2.检查组集中审查

检查组对事务所提交的审计工作底稿、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分析,了解被检查事务所情况,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在详细审查材料的基础上形成初步审查意见,上报专家进入访谈指导阶段。

3.专家访谈

由未参与前期材料审查工作的专家,面对面听取事务所汇报。根据事务所的自查和汇报情况,结合检查组上报的审查材料,对事务所的质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并对事务所质量控制和管理需要改进的问题,向事务所汇报人员当面提出意见和建议。访谈结束后,由专家对事务所进行评估打分,确定下一步进行现场检查的对象。

4.现场检查

根据专家建议,检查组制订具体现场检查方案,对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阶段,专家会根据实际情况赴现场了解、指导检查工作。

(二)主要内容

1.专项核查

对最近一次北京注协系统风险检查,发现事务所存在问题的查摆和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重点聚焦质量控制体系、准则执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2.质量控制体系。重点关注事务所是否建立了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控制体系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3.职业道德。重点关注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守则情况,事务所是否制定和执行了适当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事务所及其人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

4.业务项目。重点关注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和新审计报告准则的贯彻落实,重大风险领域和重大错报风险、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的实质性程序执行是否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等。

5.事务所经营及内部治理等状况。深入了解事务所的经营状况、客户来源、业务类型以及业务规模及其构成等;内部治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合伙人机制、分配等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人力资源人员招聘,对各级别员工的培训要求,包括培训次数、课程设置、课时等;考核评价体系,员工薪酬结构;人员委派,以及人才培养和储备形式等情况。

6.信息化建设情况。管理、业务、服务等信息技术的应用程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检查结论及处理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多数事务所能够基本按照审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及职业道德守则开展业务,能够结合自身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对以往年度系统风险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查摆和整改落实。行业整体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提升,执业行为不断规范。

检查也同时发现,部分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不适当或未得到有效执行。在业务执行过程中,一些事务所未认真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未始终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和应有的职业谨慎,存在对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实施的审计程序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够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不能有效支持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格式未按新准则执行等问题。极个别事务所存在不按审计准则要求执业,甚至在未实施审计程序、无审计底稿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的严重问题。

北京注协惩戒委员会按照《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经审议决定,给予1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主任会计师和其他1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给予2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主任会计师和其他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训诫的行业惩戒。

除上述三家给予行业惩戒的事务所,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普遍存在的执业问题,我会于12月27日对2018年度120家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及质控负责人开展专项培训。培训主要针对本年度检查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有关审计报告准则、收入准则以及金融工具准则等内容的讲解。

被检查事务所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现状和主要特点

通过检查发现,中小事务所在经营、内部治理和执业质量等方面存在以下特点:

1.执业风险意识整体增强

检查发现,经过多年的执业准则培训,面对行业内外部逐步增强的监管环境,事务所执业风险意识与法律责任意识普遍增强。绝大多数事务所能够守住执业准则及职业道德底线,把执业质量作为事务所生存与发展的基石。

2.集团化发展、捆绑式经营对事务所助益作用明显

在119家(1家已注销)被检查事务所中,有23家成立了税务师事务所、8家成立了评估公司、4家成立了工程造价公司,还有1家成立了房地产评估公司。从经营情况看,集团化发展的事务所收入状况相对较好,更有能力回避一些高风险业务,事务所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

3.业务类型趋于多元化

119家被检查事务所的各项收入中,年报审计业务收入占2017年总收入的39.87%,绩效评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资金审计等各类型专项审计业务收入占30.53%,其他和咨询业务收入占29.6%。由此可见,行业的传统业务-年审业务占比只有四成,已失去了以往完全主导的优势地位;非传统专项及咨询业务已经成为事务所未来发展的关键,行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4.客户来源和客户类型正在转变

从客户来源看,在119家被检查事务所中,有25家事务所的主要客户来源增选了招投标方式,占比为21.01%,招投标已经开始成为中小事务所另一主要客户来源形式;从业务类型看,大部分中小事务所的主要服务对象仍然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型国有企业。但近两年随着政府职能转换、购买服务的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快速上升至第三位。这类客户极有可能将是中小事务所今后重点开拓和服务的对象,具有极大的开拓价值和成长空间。此外,外资企业与社团组织在中小事务所的服务比重上也有较大幅度增加。

5.外聘执业人员比重加大

在119家被检查事务所中,有37家事务所在执业忙季临时聘用了外部人员协助工作,占比达31.09%,外聘人员已成为事务所执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事务所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在执业质量方面的培训和把控,已经成为事务所即将面临的重要问题。同时,这种新趋势对行业监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于上述发展特点,大部分被检查事务所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问题:

1.事务所规模小收入偏低,生存堪忧,发展不容乐观

119家被检查事务所共有注册会计师1551人,占北京地区2017年底注册会计师总数的11.93%。其中,50人以上的5家,10人以下的83家。119家事务所2017年总收入为63561.29万元,占北京地区行业总收入的4.25%。其中,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1家, 1000万以上的15家,500万以下的93家,7家事务所0收入。

通过119家事务所2018年与2017年收入的对比可以看到,业务收入实现增长或略有增长的40家,占全部被检查事务所的33.61%;基本持平、保持稳定的有23家,占19.33%;下降的有52家,占43.7%;还有另外4家事务所连续两年0收入,占3.36%。即,119家事务所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中小事务所业务收入实现增长(含略有增长),近一半的事务所收入逐年下降。因此,生存依然是困扰相当一部分中小事务所的首要问题。

2.部分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高龄化、从业人员暮年化、事务所空巢化问题日趋严重

在119家被检查事务所中,70岁(含)以上高龄注师215人,占被检查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总数的13.86%,近一半的被检查事务所均存在高龄注师。高龄注师占比较高的事务所,普遍存在新审计知识更新停滞不前、相关知识结构老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淡薄,对新兴业务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等问题。业务开拓“无体力、无能力、无动力”,经营裹足不前、步履维艰;没有新鲜血液加入,新陈代谢缓慢,有些所甚至只留下一个空壳,事务所名存实亡。检查现场,一些事务所当场表示已经无力继续经营。

3.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

在119家被检查事务所中,使用审计软件的69家,占比为57.98%;未使用的50家,占比为42.02%。对比信息化程度发现,69家使用审计软件的事务所,业务收入上升或稍有上升的有35家,占比超过50%;50家未使用的事务所,业务收入上升或稍有上升的只有19家,占比38%。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覆盖面不广是影响目前中小事务所发展的重要问题,它致使事务执业效率较低,执业成本相对偏高。

通过检查也发现,信息化程度并不完全与事务所规模一一对应。本年度被检查事务所中,有1家较小规模事务所设立了较为系统的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网站开发及维护、内部信息系统管理,以及专业软件系统部署等。事务所通过OA办公系统进行项目管理及业务质量控制流程,较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较好的保证了各级质量复核职责的履行,也提高了事务所的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

4.内部治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部分事务所的内部治理存在形式老旧、管理人才缺乏等问题,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往往依赖个别核心合伙人,人管人多于制度管人。事务所要么缺乏健全与规范的制度体系,要么制订的内部管理规范内容陈旧,没有根据新准则变化和现实情况进行修订,无针对性、无适用性问题突出,无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日常管理中迫于生存压力,多数还是以经营创收为主,当内部管理规范与创收产生矛盾时往往无法坚持原则,无法保证执行到位,严重制约了中小事务所的规范和发展。

5.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急需加强

从检查情况看,近年来大部分事务所在内部控制、执业标准、人员培训、薪酬和晋升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都有了一定提高,并且建立的质量控制体系基本能够控制事务所的重大风险。但事务所对系统风险的认识在主观意识上还不够重视、资源投入不足,造成事务所层面的质量控制比较薄弱,主要在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合伙人机制、人力资源和业务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质控体系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部分事务所存在同一名合伙人长期执行某一客户审计业务情况较为常见,没有适当的进行轮换;没有签署书面独立性声明;业务数量和业务收入与相关的人力资源、技术能力以及制度和管理方法不相匹配等;

(2)部分项目业务承接评价和审核程序流于形式;

(3)合伙人委派、考评、晋升和退出机制不完善或未得到有效执行;

(4)质控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没有专门的质控岗位或人员,个别事务所还存在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能力的人员担任质控负责人的情况;

(5)招聘制度、岗位责任规范等制度设计不合理,员工晋升制度执行不到位。

6.审计准则需进一步严格遵循

通过行业协会多年来的检查和培训,事务所在业务执行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上已经得到一定提升。但是,在一些具体审计程序的执行上还存在以下问题:在风险评估环节,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流程了解不充分,不能体现对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指导和统领;在实质性程序方面,存在如银行和往来项目函证程序执行不充分或缺失,实物资产的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收入、成本等损益类项目的截止测试程序缺失,审计工作底稿管理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等问题。对上述事务所一直以来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固有问题,各事务所应进一步加大整改,严格遵循执业准则的各项要求。

对规范中小事务所执业的建议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事务所现阶段发展特点,规范和提高中小事务所整体执业水平还需要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等多方协同着手。深入研究、广泛探索、集思广益,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系统性发展方案。据此,我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管理职能

一是要加大对中小事务所的帮扶力度。针对中小所生存与发展核心问题,发动全行业力量,集中专业、信息及政策等方面的优势资源,探索建立行业发展与帮扶机制,针对中小事务所不同状态,制订不同策略,精准发力,解决问题、促其发展。

二是加大对执业责任、法律风险的宣传力度,促进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和方法的贯彻落实,使风险观念入脑入心,在全行业全面树立职业责任意识和法律风险理念。建立健全执业信用体系,加大对行业违规行为的监管压力与舆论压力,对执业质量低劣情况,形成一种“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执业氛围,大幅提高违规执业成本,使每一个事务所、每一名注册会计师在违规出具报告时都有一种如临深渊的畏惧感。

三是要监管与帮扶并重,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不断创新业务监管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灵活运用约谈、跟踪检查“回头看”等方式,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落实执业质量提升的主体责任;巩固、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完善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督导会计师事务所健全执业质量提升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入总结研究行业执业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撰写警示案例提示风险,指导规范执业。

四是加大对严重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惩戒力度。在2018年度的检查中发现,主任会计师未行使领导责任的事务所,存在严重执业问题的比例奇高。由非主任会计师控制、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更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提高收益、如何开发市场上,忽视了对执业质量的把关与管理,严重的甚至完全漠视行业标准,对审计准则“无知、无视”,对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无感、无畏”,一味追求高收益,不但置事务所于极度危险境地,把主任会计师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当“炮灰”,还严重扰乱了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毁坏了行业的健康形象,必将成为行业重点打击和治理的对象。

(二)充分发挥事务所的主观能动作用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会计师事务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行业 “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为契机,围绕提高行业发展和服务质量,统筹谋划实施、创新方式载体,扎实推动问题解决。

二是要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坚决杜绝“卖报告”、“不正当低价竞争”等突出问题发生。要突出约束与激励的平衡作用,形成有效制衡的风险防控机制,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不断强化法律责任意识。在思想观念上,做到“不敢假、不能假”;在制度管理上,落实认责、追责、问责机制,促进职业环境的净化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创新、协作、专业化、多元化”,推动事务所发展。中小事务所发展模式不尽相同,各自特点较为突出。如有的事务所在明确市场定位的基础上,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细分市场、做精做专,逐渐形成核心竞争力;有的集中有限资源培育某些领域的业务能力,从而建立起稳固的客户群;有的放弃竞争激烈的审计服务市场,大力开展新业务挖掘,创造了可观的利润空间。因此,坚持创新,准确定位,是促进中小事务所尽快发展的关键。

四是要有针对性地聚焦问题整改。事务所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质量建设领导机制;以执业质量为本,严格遵照审计准则要求执业,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重点关注自身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有效、准则执行不落地到位、人员素质不匹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自查自省,列出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以整改突出问题为抓手,强化质控制度建设,重点解决质控制度有效执行问题,避免好的制度只存在于 “墙上”;深刻认识到质量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要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持之以恒常抓不怠。

五是要积极突破信息化建设瓶颈,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支撑业务质量实施质量控制,紧跟审计技术信息化与人工智能化发展趋势,大力提高执业效率、降低执业成本,实现新突破。

来源: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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