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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荆楚好粮油产品遴选发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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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7 15:54:0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北京
鄂粮展组字〔2018〕1号


各市、州、县粮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着力培育打造“湖北粮、荆楚味”地域品牌总要求,根据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精神和《省财政厅 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鄂财商发〔2017〕50号)有关要求,湖北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决定开展第二批“荆楚好粮油”产品遴选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省内粮油加工企业生产的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荆楚大地”标准(相关标准见附件1)的粮油产品,品种包括:大米、小麦粉、挂面(不含花色挂面)、植物油等四类。

二、遴选申报条件

本省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粮油加工企业均可参与遴选申报。已取得“荆楚好粮油”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一)产品条件。

1.产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我省粮食行业协会颁布的“荆楚大地”标准。

2.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产品正式投放市场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效益。

4.产品必须是湖北产的优质品种和原料加工而成(配比产品中,湖北本地原料比例不低于60%)。

5.产品必须列入“放心粮油”配送目录库,或已在“放心粮油”门店销售。

6.优先支持已获得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湖北名牌、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十大名米”、“五大优质菜籽油”等荣誉称号和取得“三品一标”的产品。

(二)企业条件。

1.企业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式投产3年以上。

2.企业已纳入全省粮油加工业统计范围。

3.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

4.企业已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所需的机械设备和检测化验仪器。

5.会计信用、银行和纳税信用良好。

6.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事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等问题。

7.优先支持“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省级以上农业(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遴选申报程序

“荆楚好粮油”产品遴选,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的前期工作。组委会将从“荆楚好粮油”产品中推荐申报“中国好粮油”产品。

(一)组织申报。“荆楚好粮油”产品申报数量按照组委会核定的名额(附件2),由市州粮食局组织推荐上报。县(市、区)粮食局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辖区内粮油加工企业进行遴选申报,经市州粮食局审核合格后,以文件形式汇总上报组委会。申报和遴选按“一品一报”方式进行,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报送样品。企业申报的待遴选产品,必须按规程扦样报送。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粮食局或粮食质检机构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样品扦样规定程序,在企业成品库随机扦取封装完好的申报产品,用统一印制的样品封条对样品进行封签和标识,填写《粮油产品扦样单》(附件4),并提供扦样全程的视频录像光盘。每个样品要求一式三份,以市州为单位送至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质量检测。所有参评样品在去除生产企业及扦样送样等相关信息后,重新统一编号,由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照相关的国标、行标和“荆楚大地”团体标准进行盲检。检测项目见附件3中安全指标、品质指标、营养成分要求。安全指标有一项未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不再进行其他指标检测;品质指标中,除大米食味由专业检测和专家品鉴综合评分外,其他指标有一项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不再进行营养成分指标检测。检测报告是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专家评审。组委会从省粮食流通产业项目专家库中选取不同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根据检测报告和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以盲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评定规则另行制定)。组委会根据专家评审组对每个产品的综合评审意见,集体研究确定第二批“荆楚好粮油”产品名录。

(五)产品公示。组委会通过省粮食局政务网站公示第二批“荆楚好粮油”产品遴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正式发布。组委会拟在第二十届湖北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期间,正式发布第二批“荆楚好粮油”产品遴选结果,通过省粮食局政务网站公布相关产品信息,并开展“荆楚好粮油”相关营销活动。以后年份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产品遴选申报工作,建立健全“荆楚好粮油”产品的培育机制、评选机制、推出机制及退出等机制,以加强“荆楚好粮油”产品的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明确申报产品的数量、品类、品牌、质量等级等信息,提供近三年产品品质、食品安全等指标第三方检验报告,提供原料产地、环境等级、原料干燥、储存、加工等相关证明材料、记录信息和资质文件。原料品种、产地等相关证明,要求包括生产基地、订单合同等,并细化到县乡农场,原料来源属于多品种、跨区域的,应当注明在产品中的占比。产地环境(空气、土壤、灌溉用水)要求符合国标二级以上,提供的证明包括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证明、发布的环境监测报告,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空气、土壤、灌溉用水检测报告等。要提供质监、安监部门出具的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证明,粮食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等行为的证明等。原料干燥、储存、加工等作业应当提供作业记录材料。

(二)产品遴选申报工作,由各市州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市州粮食局负责填写《“荆楚好粮油”遴选推荐产品汇总表》(附件5),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要求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并提供整套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每个产品做成一个PDF文档)。所有申报资料、产品样品要求一式三份,市州推荐文件一式两份,产品扦样视频录像光盘一份,以市州为单位于10月23日至24日送至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其余时间不受理资料及样品报送。

(三)产品遴选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及样品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产品申报和审核承诺书》(附件6)上签字盖章;县(市、区)粮食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在《产品申报和审核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市(州)粮食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复核,负复核责任;样品扦取单位对样品扦取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四)“荆楚好粮油”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各地粮食部门按在地原则,定期对“荆楚好粮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企业原料保障、收储、加工各环节执行标准和规程、各环节作业记录等情况,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切实履行质量保障主体责任。组委会将不定期组织对入选“荆楚好粮油”产品的抽检,对抽检达不到标准要求、企业发生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消费者认可度低的,取消“荆楚好粮油”产品称号。

(五)产品申报和评审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并连续3年取消产品申报单位申报资格。

相关附件,请从省粮食局政务网站“粮油产业”专栏下载。

联系方式: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申报样品质量检测和申报材料及样品接收)联系人:毛红霞、刘子豪;联系电话:027-88873413,027-65524709。省粮食局产业与市场处(负责申报政策咨询)联系人:肖竞;联系方式:027-88874186。申报材料和样品报送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88号高农生物园一区2号楼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7楼;电子邮箱:hblj2004@163.com。

附件:1.相关粮油标准目录

2.“荆楚好粮油”产品申报名额

3.“荆楚好粮油”产品申报书

4.粮油产品扦样单

5.“荆楚好粮油”遴选推荐产品汇总表

6.产品申报和审核承诺书

湖北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组委会


(信息来源:湖北省粮食局)

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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