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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4月1日,对于我们家政行业而言是非常有意义的一天,因为在这一天,“母婴护理员(月嫂)”成为“家政服务员”职业中的新增工种,正式被国家认可,不再因为是边缘职业工种而受歧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中,确定了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13个新职业信息,调整变更了4个职业(工种)信息,新增了3个工种信息。在新增的3个工种信息中,有一项就是增设“母婴护理员”工种。
多少年来,一直游离于职业资格体系外却拥有巨大就业群体的母婴护理员在工作中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没有相关的职业标准,没有相关的人才评价体系,没有可“上厅堂”的职业资格证书而不被人们重视,政策出台以后,这样的问题将不复存在。
2015年发布的国家标准《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不得不尴尬地把“母婴护理员”中“人员要求”设置为“取得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育婴师资格证书,或同等级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而事实是,母婴护理员与家政服务员、育婴员等职业工种,不管是服务对象,技能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完全不能等同!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完全独立的职业工种。
现在我们欣喜的看到,“母婴护理员”不仅仅作为“家政服务员”职业的新增工种,还被人社部纳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监制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方网站公示、查询。
同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作为国家多元化人才评价手段之一,按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关培训补贴、就业补贴、创业补贴政策”。同时,培训费支出,可申请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这也就意味着:
1、对于符合条件的“母婴护理员”,也就是我们通常俗称为月嫂的这个职业工种,咱们可以花更少的钱,获得更专业受认可的培训机会和就业机会。
2、国家的认可是对我们月嫂职业的肯定。当别人问你是做什么的,你可以响亮的告诉他,我是一名“母婴护理员”,而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就相当于拥有国家认定的人才评价。
3、对于我们家政人员不仅仅是工作安全保障,更是人身安全保障。意味着我们家政行业越来越规范。对于我们经常熬夜带娃,护理的家政人员的身体有了安全的保证。
为响应国家政策,惠如义商学院积极展开了对母婴护理员培训及相关事宜的调整,力争能给广大希望从事母婴护理员的人们提供强有力的帮助。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和大家的共同支持,母婴护理师职业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一定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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